轉衛福部公告 身心障礙服務最新防疫措施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為降低感染風險,調整相關身心障礙服務措施,說明如下:

一、於疫情期間,住宿型社福機構原則上暫停探視,但服務使用者,出現機構無法安撫之嚴重身心不適症狀等情形,得允許探視。

二、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的服務人員或服務使用者,原本於109年期間應完成健康檢查者,已展延至109年12月31日前完成即可,但新進服務人員及服務使用者仍應在到職前或入住前接受健康檢查。

三、身心障礙家庭托顧服務員,健康檢查在109年8月31日前到期者,報請地方政府同意後,就可以延長至109年12月31日前執行完成即可,但新進家庭托顧服務員仍需備妥有效期內的健康檢查資料。

四、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實地評鑑延至110年3月辦理。

五、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每年需完成的20小時在職訓練,自109年1月20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前已開放認證數位學習課程及遠距教學等授課形式時數,但急救訓練相關課程仍維持實體授課。

公告衛生福利部來函為配合財政部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展延本部「108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之申請期限

衛生福利部為配合財政部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展延「108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之申請期限至109年6月30日止,若未及於109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請,則不予受理。

協會辦公室將於04.01.2020正式遷址至臺南市新營區金華路一段382號

本會目前會址:台南市新營區東興路201號,租約將於109年3月31日屆期,因本會業務及員工人數皆有成長,目前會址空間已不敷使用;已另覓得合適會址地點:台南市新營區金華路一段382號,即將搬遷。另,新址之聯絡電話與傳真亦將一併變更;電話:06-6562535、06-6562215,傳真:06-6561823。

108年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申報資格與辦法

轉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公告:為減輕身心失能家庭的租稅負擔,財政部於108年修正所得稅法,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自108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為符合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且無該法所訂排富規定情形就可以適用,每人每年定額扣除 12 萬元(詳見宣導單張)。